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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设立公司名称: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投资金额:33,5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公司设立后,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合资方未按时缴纳出资、未及时取得岩盐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盐穴不具备储气储能条件及市场形势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荷储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储能源”)、菏泽单州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州实业”)共同出资设立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开展制盐及盐穴储气储能项目。公司拟出资33,500万元,持67%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根据通讯表决结果,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荷储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1.名称:荷储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佃户屯办事处院内106室

  4.法定代表人:李岩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7.经营范围:盐穴储气库的建设、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及相关技术研究咨询、开发及推广应用;岩盐矿产开发、储运、销售及高端精细盐化工科研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货物的运输、配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快递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荷储能源总资产8,221,005.87元,净资产7,819,147.86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90,034.7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菏泽单州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菏泽单州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健康路163号县财局院内

  4.法定代表人:陈敬民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9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服务;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州实业总资产133,684,365.35元,净资产132,692,309.61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8,494.6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鲁银(菏泽)盐业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黄岗镇

  (四)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食用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调味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六)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鲁银投资委派4人、荷储能源委派1人、单州实业委派1人、职工代表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鲁银投资委派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鲁银投资委派。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人、财务总监1人,均由鲁银投资委派。

  四、对外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出资额、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合资公司成立后,各出资人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30000万元注册资本缴纳,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剩余注册资本的缴纳。期间,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向出资人发出《缴款通知》,各出资人根据《缴款通知》载明的缴款金额和缴款期限缴付出资。合资公司每次注资由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出资人以非货币出资的,应经三方认可的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二)违约责任

  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虚假出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抽逃注册资本,由此造成的后果应依法承担并赔偿其他出资人损失。

  合资公司每期注资出资人应按期足额缴纳,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合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缴款期限截止日后三个月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应以出资金额为基数,按照年百分之八的标准向合资公司支付违约金;超过三个月不足六个月仍未出资的出资人,应以出资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合资公司支付违约金;超过六个月仍未出资的出资人,视为放弃认缴,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有权处置其认缴出资份额或引入新的投资方。

  (三)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全体出资人协商同意。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3.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政府规定执行。

  4.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出资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解决。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合资公司拟合作推进菏泽地区制盐及盐穴储气储能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原盐产能,并持续探索实施盐穴储气储能项目,为盐产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合资公司设立后,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合资方未按时缴纳出资、未及时取得岩盐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盐穴不具备储气储能条件及市场形势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密切关注各合资方履约情况、合资公司项目进展及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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