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4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B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252,471股,限售期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昌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7,452,331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426,301股,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44,263,00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3,373,7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0,889,29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原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和首次公开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9,252,4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数量为107,452,3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4%,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2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116,704,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4%,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3月3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原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上海檀英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限”),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股东国投上海、PAG Holding I、Wholly Sunbeam、 深创投、Metroplus International、国投创合、北京龙磐、LAV Remegen Limited、鲁泰纺织、西藏龙磐、山东吉富、苏州礼康、杭州创合、威海鲁信、江苏高科、江苏国信、中小发展基金、烟台鸿大、烟台经济发展、PAG Holding Ⅳ、苏州礼瑞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限”),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华泰荣昌生物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承诺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除前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有关限售股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市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荣昌生物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荣昌生物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6,704,802股
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252,471股,限售期为12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7,452,33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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