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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特集团”)于2023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亿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康恩贝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899,755股,发行价格为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5.9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858,437.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141,557.9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1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甲方)与中国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0082508046,截止2023年_3_月_21_日,专户余额为395,471,694.01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支付现金对价、支付交易税费与中介费用、甲方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郑瓅、熊文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2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4年12月31日解除。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适用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公司(甲方一)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以下合称“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2021019900083354,截止2023年_3_月_21_日,专户余额为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郑瓅、熊文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二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4年12月31日解除。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适用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1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承销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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