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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郑飞先生简历

  郑飞先生,男,197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IT部项目经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协同商务事业部高级项目经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科技部IT总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数字官。

  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郑飞先生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担任副总经理职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郑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3-006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

  ● 投资种类: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发展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业务。公司坚持稳健投资,根据经营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并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方式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5.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万元,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此项投资存在一定风险或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经营层及财务部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审计监察部负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3-00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情况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世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发展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的目的是为回馈社会,开展2023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符合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备公正性和客观性,反映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聘请2023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上述第1、2、6、7、1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3-009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 原聘任的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审计工作规划,拟聘请上会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续聘上会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对此无异议。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前任内控审计机构天健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根据审计工作规划,公司拟聘请上会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续聘上会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沈佳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上会人员信息及业务规模

  截至2022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9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上会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20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5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5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0.45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4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会2022年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信息以上会提供的截至2021年末数据为准)。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30,0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6.64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4.诚信记录

  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巢序,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国秀琪,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沈佳云,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2.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上会对公司进行财务、内控审计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税),与上年度费用一致。

  二、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截至2022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11年,2022年度内控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对其解聘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健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11年,根据公司审计工作规划对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3.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具备财务、内控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要求,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3-00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2,177,999.10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07,948,116.2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794,811.62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181,227,077.21元,减去2021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11,597,199.34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36,783,182.47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2,177,999.1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50%。股利派发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284,605,183.37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3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3-008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金徽

  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徽酒”)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500.00万元,用于2023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3次,累计捐赠金额1,000.00万元;向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捐赠4次,累计捐赠金额123.00万元。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徽酒响应国家号召,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拟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500.00万元,用于2023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能量基金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的非公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在内,公司向正能量基金会12个月内的累计捐赠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

  二、 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关系详见关联交易概述。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李明

  类型:非公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金徽财富中心九楼

  业务范围:聚焦乡村振兴、为各种灾难、贫困学子、贫困群众、公益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援助,以及资助其他公益项目建设

  原始基金数额:2,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业务主管单位:徽县民政局

  三、正能量基金会的资助对象

  正能量基金会主要聚焦乡村振兴、为各种灾难、贫困学子、贫困群众、公益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援助,以及资助其他公益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500.00万元,用于2023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开展区域为甘肃、陕西、宁夏、新疆、内蒙等地区,奖学对象主要为初、高中学校以及2023年考取大学或高中的低收入家庭学生,奖学标准为2,000.00元/人,数量为15-30名/县(区)、100-120名/省会城市(具体根据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四、正能量基金会2022年1-12月主要资助项目

  

  五、正能量基金会2022年1-12月主要收支金额和对象

  1.收入情况

  

  2.支出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是通过正能量基金会开展2023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传递金徽酒正能量,回馈社会,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志刚先生、张世新先生、郭宏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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