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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0.50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 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5.35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叁仟伍佰万元整)(不含本次担保)

  ● 三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刘嵚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股份”)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0.50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存续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名称: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堡开发区兴达道5号

  法定代表人:高胜波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股权结构:三孚新材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4%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自然人刘嵚持有其11%股权。

  三、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

  债权人与三孚新材料(以下称“债务人”)于2023年3月22日签订了合同号为HTZ130118439LDZJ2023N001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作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上述贷款的先决条件之一,保证人同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0.50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为支持公司硅烷偶联剂项目持续进展,有利于硅烷偶联剂项目按照公司既定规划有序开展,对公司及三孚新材料的未来发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85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6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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