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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未有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收取审计费用合理。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有合理理由,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2023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4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

  至2023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2月07日和2023年03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议案21、议案2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议案18、议案19、议案20、议案21、议案2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张之翔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04月07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04月07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凯立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勤路西段6号凯立新材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凯立新材证券部

  联系电话:029-86932830

  传真:029-86932830

  电子邮件:zhengquanbu@xakaili.com

  邮编:710201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并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部分董事变更情况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李波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波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李波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于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选举副董事长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董事曾永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因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职能分解逐渐细化,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队伍建设,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总经理、董事曾永康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将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副总经理文永忠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担任公司专务。

  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万克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李岳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牟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万克柔先生、李岳锋先生及牟博先生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永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26万股,文永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万股。曾永康先生、文永忠先生辞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公司拟补选的非独立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张于胜同志简历

  张于胜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同年入院工作至今。现任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中国材料研究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理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东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陕西省杰出青年基金、基础加强子课题、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揭榜挂帅”等多个国家及省部级项目。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20项;发表SCI论文100余篇,被引超过1000余次。荣获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宇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曾永康同志简历

  曾永康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任技术部技术员;2006年1月至2010年1月,任技术部经理;2010年1月至2015年9月,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陕西省催化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和应用工作,先后参与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国家省市项目30余项,发表文章25篇,获得授权发明专利55项,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28项。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1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2项、西安市科学技术奖1项,陕西省专利奖1项,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1项,陕西省职工科技节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发明创造奖4项,先后获得陕西省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西安市领军型青年企业家、经开区“高端人才”等称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永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26万股。

  万克柔同志简历

  万克柔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有机化学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同年入凯立工作至今。先后担任凯立公司技术中心连续化组组长、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凯立新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第一支部书记。先后主持和承担国家及省级各类项目1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61项,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特等奖、陕西石化科技奖特等奖、陕西省专利二等奖,发表论文37篇,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等21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克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7.78万股。

  李岳锋同志简历

  李岳锋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6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同年入凯立工作至今。先后担任凯立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课题组长、研究室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总经理助理。先后主持和承担国家及省级各类项目1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35项,获省部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发表论文37篇,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等13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岳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6万股。

  牟博同志简历

  牟博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工程师。2010年7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同年入凯立工作至今。先后担任凯立公司一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凯立公司铜川项目负责人,现任凯立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经理。牟博同志先后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发表论文4篇,参与制定标准1项等;先后多次获得院集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牟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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