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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违规担保、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追溯调整、2021年度大额销售退回、前期保留意见事项影响本期尚未消除、无法评估或有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尚未完全解决前述事项。若公司出现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尚未聘请2022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存在因不能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而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7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收到中国证监会做出的正式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2.4.9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2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

  (一)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第 12.4.9 条第五款规定:上市公司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若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

  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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