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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限售股股份 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先生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800,001股限售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解除司法冻结,由于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控制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较低,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一、 股份冻结及解除冻结的具体情况

  公司近期获悉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先生直接持有的本公司10,800,001股限售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形,经向其本人征询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经向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先生本人了解,本次司法冻结涉及杜锦豪先生为第三方与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即“冻结申请人”)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上海长宁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借款人和担保人(即“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15,998,200元的财产。2022年10月11日,杜锦豪先生所直接持有公司的10,800,001股限售股股份因此被冻结。

  (三)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被申请人已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法院经审查后裁定解除对担保人杜锦豪先生直接持有的本公司10,800,001股限售股股份的冻结。

  

  二、对公司的影响

  杜锦豪先生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控制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较低,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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