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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22年11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1-3季度以及2022年度业绩情况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说明,相关中介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会后事项承诺函》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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