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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5

  

  持股5%以上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3、 本次股份变动后,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2,554,907,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9%。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仔食品”)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23年3月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了减持,总计减持股份达12,437,283股,减持比例为2.757106%。本次股份变动后,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2,554,907,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9%。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了减持,总计减持股份达12,437,283股,减持比例为2.757106%。截至公告日,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的股份由34,992,190股减少至22,554,907股,持股比例降至4.999989%。具体情况如下:

  

  2、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前景不构成影响。

  2、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告知函》、《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劲仔食品

  股票代码:003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88号佳沃大厦170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劲仔食品”、“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 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等情况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劲仔食品股权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披露公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为:2022-07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4,992,1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75709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2,554,9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999989%。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了减持,总计减持股份达12,437,283股,减持比例为2.75710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4.999989%。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2,554,907股,其中质押15,017,800股股份,其余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劲仔食品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和2023年2月6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佳沃农业被动稀释)》中已披露的股份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李冠群

  2023 年3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李冠群

  2023 年3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李冠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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