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新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3%;秦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张新明先生及秦超先生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张新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837,725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3%;秦超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减持相关承诺执行。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张新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秦超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张新明先生及秦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2号A栋二楼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奕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新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秦超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品、陈梦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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