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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由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2年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170名、注册会计师83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63名。

  中兴华2021年度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5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客户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已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江山,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1年,先后为赛轮股份、东软载波等公司提供 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它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万里,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先后为渤海汽车(600960)、保立佳(301037)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0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年10月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近三年担任过多家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况;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兴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市场收费行情等,与中兴华公允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会面沟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3年度审计工作,并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资本验证等服务,中兴华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朱俊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明珍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农具、动植物助长剂、初级农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朱俊波持股70.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二)莱阳市华玮建筑器材租赁处

  法定代表人:褚艳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子公司烟台兴基饲料有限公司40%股权的少数股东直系亲属担任经营者的单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山西邦基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邦基”)

  ● 增资金额:向全资子公司山西邦基增资5,000万元

  ●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西邦基实施增资,用于实施“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2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7.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9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977,175.61元(含增值税)1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公司生产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发行费用为含税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2,922,82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量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邦基。本次增资前,山西邦基注册资本为11,500万元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1,5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山西邦基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的5,000万元全部用于增加山西邦基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西邦基注册资本将由11,500万元增加至16,5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募集资金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邦基生物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7MA0LACC42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经济开发区景源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翟淑科

  注册资本:1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09-29

  经营范围:销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单一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山西邦基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用于实施山西邦基“新建年产24万吨高档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智能生产车间项目”。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生产能力,扩大公司竞争优势,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山西邦基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九、报备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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