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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105.91万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465.0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9,602,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296,551.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详见2023-027号公告),公司收到投资者的意见1份(该份意见建议公司送红股,但未明确具体数值)。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2015年已经进行了较高比例的股份送转,目前公司总股本适宜,暂不考虑通过股份送转的方式继续扩大总股本,因此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6: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4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22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6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应收款坏账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并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支付每位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监事薪酬

  对于非专职董事、监事,拟根据其担任的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发放一定的履职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

  对于专职董事、监事,将根据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董事、监事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上年度最高调增不超过30%。

  4、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年度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离任董事、监事、高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五、九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5:00在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线上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85.15万元,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407.86万元,计提盈余公积2,340.79万元。至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105.91万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465.07万元。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6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4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22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6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晓莉女士、陈波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7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并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支付每位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

  2、其他董事、监事薪酬

  对于非专职董事、监事,拟根据其担任的董事/监事履职情况发放一定的履职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年)。

  对于专职董事、监事,将根据工作繁简程度发放一定的董事、监事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原则为参照行业内相应岗位薪酬市场平均水平、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在岗位承担的责任;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上年度最高调增不超过30%。

  4、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年度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8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晓莉女士回避了表决。

  十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3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周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40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中,第一、五、六、七、八、十二、十四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

  截至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

  截至2021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6.20亿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3亿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5亿元

  2021年度净资产金额:0.37亿元

  2021年度共向41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45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本所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任2023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翟萍萍,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先后为大型国有企业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市公司湘电股份(600416)、湖南科力远(600478)及新三板公司佳和农牧(871537)、博为软件(836323)、辰泰科技(833681)等十多家企业提供年度审计及财务咨询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任2023年度质量控制复核人

  周力,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签署了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家。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2023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

  梅艳,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改制及上市审计、企业并购重组审计等各类专业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两项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含税)。上述费用以上会所实际投入审计项目的专业服务工作量为基础,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人员构成及其耗用工时等要素后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无变化,预计2023年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上会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2年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继续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会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2022年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继续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3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1、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年度设备采购、技术委托服务、房屋租赁、捐赠等业务,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5,781万元。

  2、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3、年内偶发性关联交易(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序号5为公司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

  4、其他交易

  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19年5月,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湖南夕乐苑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租金为102.19万元,期限为3年;湖南夕乐苑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9月申请退租。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与关联人发生的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上述关联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低于预计,主要是因为相关交易或事项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所致。此类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基于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在确定上述交易对象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在定价的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同类交易的市场定价,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的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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