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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坚定走“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涵盖“光伏、储能及碳材料产业”,公司的新能源相关业务有:高效单晶硅电池片及光伏组件的生产与销售;光伏电站、风电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及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新材料相关业务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煤焦油、针状焦、锂电负极材料等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新能源相关业务

  (一)高效单晶硅电池片及光伏组件的生产与销售

  高效单晶硅电池片是以高纯的单晶硅片为原料,经过生产加工而成的一种太阳能电池片,产品广泛应用于空间站和地面光伏电站。该业务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运营,平煤隆基是一家专注于生产和销售高效单晶硅电池片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单晶PERC高效电池、SE+PERC单双面高效电池、叠瓦电池等,建设有10GW高效单晶硅电池片项目。该项目采用行业最先进的PERC工艺技术,生产的高效单晶硅电池片转换效率可达23.9%以上,在产产线稳定高效运行,产品A级率达到97%,碎片率降至0.3%以下,符合国家“领跑者计划”先进技术产品指标,技术和产品均具有较强竞争优势。平煤隆基全资子公司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金属加工项目,主要产品为光伏组件铝边框,主用于太阳能铝型材边框、太阳能光伏支架、太阳能光伏瓦扣件等。该项目有助于壮大公司新能源新材料核心产业资源,完善光伏全产业链;符合河南省政府、许昌市政府和襄城县政府产业发展规划,有助于加快建设形成河南中原硅材料产业园和许昌襄城高纯硅材料产业集群,产业带动力较强,社会效益良好。

  采购模式:平煤隆基原材料包括硅片、浆料(正银、背银、铝浆)、网版(正极、背极、背场)、气体、化学品、包装材料,其中主要原材料为硅片、正银及背银。平煤隆基的采购模式分为两种:议价采购和招标采购。平煤隆基采购原材料硅片主要通过议价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于每月签订采购订单。采购生产用辅料主要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相关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在采购管理上,平煤隆基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制定了ISO体系文件《生产物料采购管理程序》和《供应商开发与管理程序》,针对原料的采购,遵循信息公开、多方比价、质量、服务、对供应商进行验厂、根据择优的原则,由质量部对产品进行验收;由供销中心(采购)主导供应商的评审、负责考核供应商的业绩,并建立《合规供应商名单》。

  生产模式:平煤隆基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平煤隆基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车间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实现了所有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了平煤隆基生产的顺利进行。平煤隆基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进行分解并制定生产计划,下属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督及生产质量评价。

  销售模式:平煤隆基采用直接销售模式,主要产品为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平煤隆基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协议,于每月签订销售订单,并给予一个月账期。平煤隆基对其他客户采用预收模式,在销售时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并收取预收款。

  (二)光伏电站、风电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是一种不消耗化石能源,不污染环境,建设周期短,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新能源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以投资开发光伏、风电电站业务为主线,同时深耕能源互联网生态平台建设与开展新能源科技投资合作。从电站系统集成,电站开发、设计、建设、运维,供应链集采等全环节着手,坚持科技引领,立足市场前沿,以合作共赢的开放态度积极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建设运营高品质光伏电站,打造成为具有资产交易、产品供需、项目融资、投资开发、收益保障等功能的光伏电站综合运营信息服务平台。2022年中原金太阳全年完成发电量10465万度,同比增加2420万度。高质量推进3GW工作目标落地,全年开工建设光伏电站49个,容量180MW;并网光伏电站19个,容量52MW。开发储备风电项目400MW,其中内部开发项目有4个共计300MW(郏县150MW风电项目、矿区50MW自消纳项目、卫东区50MW风电项目、禹州黄土坡50MW风电项目);外部合作项目有3个共计100MW(明阳堂街50MW风电项目、河南交建卫东区20MW风电项目、河南交建舞钢30MW风电项目)。

  经营模式:光伏电站是利用晶硅板产生的光生伏特效应,将产生的直流电通过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通过升压变压站升压后输送至电网,通过电网输电线路将电能传输到用电端。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是指将光伏阵列安装于山地、水面、荒漠等较为宽阔的地域,规模普遍较大,一般均在20MW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指将光伏阵列安装于建筑物表面,工商业屋顶分布式电站居多,一般装机规模小,安装较为灵活。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全额上网”方式为主;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大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提高收益率。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今年新备案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享受国家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三)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随着锂电池在电动汽车、3C等领域的应用快速增长,全球锂电池的总体产量和市场规模得到快速提升。锂电池具有电压高、体积小、质量轻、比能量高、无记忆效应、无污染、自放电小、寿命长等优点,其应用已经渗透到民用以及军事应用的多个领域,包括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强调轻薄短小、多功能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应用上迅速普及。该业务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成阳光运营,建设有年产1.5GWh锂电池项目,主要生产18650和21700圆柱形锂离子电池。单颗容量有2.0Ah、2.5Ah、2.6Ah、3.0Ah、4.0Ah、5.0Ah等。18650电池是一种直径为18mm、高度为65mm的圆柱形锂离子电池;21700电池是一种直径为21mm、高度为70mm的圆柱形锂离子电池。产品均选用三元体系,标称电压3.7V,内阻≤16.5mΩ。电池产品在充电电流1C和放电电流10C条件下使用寿命500次容量大于80%。

  采购模式:易成阳光原材料包括镍钴锰酸锂、石墨、电解液、钢壳包装材料等。易成阳光的采购模式分为两种:招标采购和议价采购。易成阳光采购原材料主要通过招标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于每月签订采购订单。采购生产用辅料主要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相关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在流标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会采用议价采购。在采购管理上,易成阳光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制定了ISO体系文件《采购控制程序》和《供应商管理程序》,针对原料的采购,遵循信息公开、多方比价、质量、服务、对供应商进行验厂、根据择优的原则,由质量部对产品进行验收;由采购部主导供应商的评审、负责考核供应商的业绩,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清单》。

  生产模式:易成阳光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易成阳光严格遵守《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车间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实现了所有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了易成阳光生产的顺利进行。易成阳光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PMC根据销售计划进行分解并制定生产计划,PMC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生产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督及生产质量评价。

  销售模式:易成阳光客户群体定位,以大中型电动工具企业为主。主要产品为18650和21700圆柱形锂离子电池。公司采取直销制和代理制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由公司招聘业务员直接对接客户,有针对性的销售、开发以及市场维护;代理制模式由公司甄选优秀代理商与其签订代理协议并给予发放代理授权书,授权其代理公司系列产品宣传、销售、客户服务等相关业务经营及推广事宜。

  (四)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

  全钒液流电池是目前技术成熟度最高的液流电池技术,是液流电池中唯一一种活性物质单一的电池,它利用钒离子化合价的变化来实现电能与化学能之间的转化。与其他电池相比,全钒液流电池具有本质安全性、度低成本低、保值率高、零成本无限增容可实现跨季节跨年度增容和无二次污染等优点。全钒液流储能项目由公司的孙公司开封时代运营。开封时代采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最新一代全钒液流电池技术,同时通过开炭研究院的研究开发形成有独有的技术专利。

  业务运作模式:主要为客户提供储能系统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土建建筑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开封时代主要客户包括河南省锦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煤神马集团下属单位等。正在洽谈的客户主要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五大电力集团等输配电类电源侧企业和新能源发电企业、化工类,冶金类,水泥建材高耗能生产企业等用户侧企业。

  新材料相关业务

  (一)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生产与销售

  石墨电极主要应用于钢铁电炉冶炼,是电炉炼钢或锂弧电炉使用的耐高温、耐氧化的导电材料。石墨电极以石油焦、针状焦为骨料,煤沥青作结合剂,经混捏、压型、焙烧、石墨化、机加工等工序制成,是钢铁生产所需的重要耗材。该业务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炭素及控股子公司福兴科技生产运营。开封炭素是一家专注于生产和销售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用于电弧炉炼钢,也可用在工业硅炉、黄磷炉、刚玉炉等作导电电极。开封炭素已实现Φ750mm、Φ650mm电极规模化批量生产。

  采购模式:石墨电极的主要原材料为针状焦、煤沥青等,采购由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生产管理中心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采购方案。公司所需的原材料、辅料、机器设备均由生产管理中心统一采购。开封炭素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每年综合考虑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价格及供货周期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定,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采购成本及采购风险。

  生产模式:根据下游需求和产品特征,一般采取“订单+计划”的生产模式。主要产品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其生产工序繁多。石墨电极以针状焦为主要原料,煤沥青等为粘结剂,经原料破碎、配料、混捏、压制成型、焙烧、浸渍、二次焙烧、石墨化、机加工、质量检验、打包出厂等多道工序制备而成。由于石墨电极生产周期较长,同时为了保证销售,结合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的变化,由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生产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按照工艺流程,下达至各厂区,细分至车间、班组。

  销售模式:公司客户群体主要定位于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外销业务主要采取代理和直销模式,代理商与开封炭素、福兴科技签订代理协议,并负责所属区域的客户开发及关系维护。内销业务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辅助销售模式。

  (二)煤焦油的精深加工

  煤焦油深加工是指将煤经过高温干馏过程得到的复杂组成煤焦油,通过化学及物理加工,分离成化工、能源等产品的过程。煤焦油深加工过程是现代煤化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煤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之一。煤焦油深加工装置是与煤高温干馏炼焦,生产冶金焦炭装置配套装置。该业务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首成科技生产运营。首成科技拥有30万吨/年煤焦油及6万吨/年延迟沥青焦及4万吨/年针状焦生产规模,主导产品为针状焦、生焦、改质沥青。

  采购模式:与上游生产单位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用以满足30万吨/年煤焦油精深加工装置产能。

  销售模式:向公司内部产业链条延展,给公司内部生产型企业提供优质原料。

  (三)针状焦及中间相焦的生产与销售

  针状焦是炭素材料中大力发展的一个优质品种,是生产超高功率电极、特种炭素材料、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高端炭素制品的原料。针状焦在国内外都属于稀缺产品,除了应用在电极方面,还可以在锂离子电池、电化学电容器、核石墨等方面得到应用。该产品主要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鞍山中特及首成科技生产,两家公司各有4万吨/年的产能。鞍山中特是国内首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系针状焦生产企业,也是业内唯一实现连续生产的针状焦企业,是我国煤系针状焦的发源地。

  (四)锂电负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负极材料,是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锂离子和电子的载体,起着能量的储存与释放的作用。在电池成本中,负极材料约占了5%-15%,是锂离子电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数码、储能、动力电池等行业高端领域。公司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全资子公司中平瀚博、易成瀚博、南阳天成,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等公司运营,公司拥有从“针状焦、生焦到磨粉、整形、二次造粒、热包覆、预碳化到石墨化、改性到除铁筛分、负极材料”的一体化完整产业链条。公司负极材料产品已经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经营模式:公司集锂离子电池用石墨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拥有制粉、造粒、碳化、石墨化、除磁筛分包装等先进的一体化生产线。公司充分利用自产针状焦、优质天然石墨、优质改质沥青、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碎等上游材料资源,协同青海3万吨高温石墨化一体化产能、南阳3万吨一体化产能,整合上市公司内部下游锂电池资源,发挥上市公司产业协同在原料、技术、人才、装备、能源资金、成本、供需等核心优势,形成了成熟的负极材料到锂电池一体化产业供需链条。同时,在青海、南阳、禹州、郏县、平顶山、开封等地进行战略布局,建设大规模负极材料生产基地,产能迅速扩张。公司集聚规模化产能、一体化产销、产业链式发展等成本核心竞争优势,为客户供应低成本高质量的绿色优质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期初数影响如下:在建工程减少1,454,563.22元,营业成本增加1,454,563.22元,少数股东损益减少288,003.53元,未分配利润减少1,166,559.69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合并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2021年5月与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公司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时代”),注册资本13,000万元,开封炭素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38.46%。

  开封炭素持有开封时代未超过50%。但根据开封时代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开封时代董事会共计董事5名,其中开封炭素委派董事3名,董事会占比达到过半数;同时,该公司生产经营、人员一直由开封炭素控制。因此,开封炭素自开封时代成立就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2021年度,开封时代应当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而未纳入,因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开封时代2021年资产总额5,716.71万元,负债144.61万元,所有者权益5,572.10万元,营业收入零元,净利润0.08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开封炭素半成品主要为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本体(以下简称“本体”)和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接头(以下简称“接头”)。本体和接头组装后生产成产成品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接头部分重量占产成品整体重量4%左右),销售时按整体重量计算。由于开封炭素期末库存半成品中的接头的数量一般大于本体生产成成品所需接头的数量。在计算本体跌价准备时需要先配套一部分接头(该部分接头按期末账面价格计算,不存在减值情况)后按产成品价格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在计算剩余部分接头跌价准备时,一般需要将该部分接头模拟生产成产成品数量,根据产成品数量和产成品单价计算跌价准备。

  2021年度,开封炭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75.91万元。经公司复核开封炭素2021年存货跌价计提明细表,发现以下2项原因,导致其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多计提3,189.80万元。

  (1)开封炭素在2021年计算存货跌价准备时,将已经在本体部分计提过跌价准备的接头重复计提,导致多计提跌准备2,070.68万元。

  (2)在计算接头的跌价准备时,直接选用产成品价格和接头的数量计算销售金额,与接头账面价值比较计提跌价准备。但没有模拟生产过程计算可以生产的产成品数量导致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19.12万元。

  上述两个原因导致2021年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89.80万元。该事项导致公司少确认存货3,189.80万元,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78.47万元,少确认净利润2,711.33万元。

  3.关联交易的处理

  2021年10月至12月,本公司子公司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成科技”)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煤焦油,交易价格与市场报价差额暂估确认应付账款4,522.05万元。

  该事项应当调整至资本公积科目,因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该事项导致公司少确认资本公积1,934.08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2,587.97万元,多确认应付账款4,522.05万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三基炭素49%股权全部转让给河南平煤神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价格根据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平顶山三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2)第386号)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转让对价为1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三基炭素任何股权,三基炭素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转让平顶山三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炭素以101,358,280元收购赵锋先生所持有的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博灿”)40%的股权,以12,669,785元收购赵成博先生所持有的河南博灿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开封炭素将持有河南博灿45%股权。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龙海硅业19.35%股权。公司于2023年1月5日与意向受让方郝矿忠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郝矿忠以163.33万元摘牌受让龙海硅业19.35%股权。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新疆龙海硅业发展有限公司19.3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新疆龙海硅业发展有限公司 19.3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2年11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并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业绩承诺顺利履行,经与业绩承诺方充分沟通协商,对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进行了调整。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并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

  2022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封时代股东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合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负责开封时代的日常经营管理,委托方不参与开封时代日常经营管理,故拟签署《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与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协议》。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39)

  截至2022年12月26日,“易成定转”已全部转为有限售条件股,累计转股数量14,269,368股,转股股份限售期至2023年12月15日,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66%,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自2022年12月27日起,“易成定转”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详细信息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可转债“易成定转”转股完成及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王安乐

  二二三年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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