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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CVC联合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远桥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新正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设立CVC联合体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参与设立杭州产融共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CVC联合体”或“联合体”)。CVC联合体的总认缴出资为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2,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参与设立CVC联合体的投资周期较长,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技术发展、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进度不及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整合产业资源,提升投资价值,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与远桥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网新正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设立CVC联合体之合作协议》,参与设立CVC联合体。该联合体的总认缴出资金额为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远桥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M53Q7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6日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58幢3201-2室

  法定代表人:周晓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有限合伙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695403218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9,888.744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1601(部位:自编03-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成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有限合伙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9290Q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81,099.133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火炬大道581号

  法定代表人:李越伦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零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的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软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通信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无线电发射与接收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销售、咨询和维修,手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育器材的销售;网球场地出租、竞赛、培训(仅限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网球俱乐部经营),通信设备及仪器仪表租赁、通信设施租赁,人才中介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有限合伙人:浙江网新正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MGX9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001-2室

  法定代表人:储银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教育软件、工业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多媒体技术、电子产品;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凭资质经营)、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CVC联合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产融共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人信息:

  

  4、执行事务合伙人:远桥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联合体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产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具体以浙江省或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6、存续期:各合伙人同意,联合体经营期限为10年,自联合体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根据联合体的经营需要,各合伙人可将联合体的经营期限延长。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合作方合并简称为“各方”,单独称为“一方”或“联合体成员”。

  1、出资情况

  联合体的总认缴出资为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以人民币货币出资。各方作为联合体成员,由其或其指定方各自分别认缴2,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方向

  联合体主要投资于数字化和智能化相关的产业方向,项目类型包括产业投资赋能项目,产业孵化项目,联合研发项目等。

  3、管理机制

  3.1、战略委员会

  联合体设立战略委员会机制,战略委员会成员由本协议各方(含其指定方,下同)的代表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主席由本协议各方轮流担任,战略委员会主席每届任期为3个月。首届战略委员会主席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人员担任。

  战略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方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确定重点推进产业合作事项、拟投资孵化项目以及下一届轮值主席。

  对于项目投资,由各方自行独立决策是否参与投资,单个项目独立结算,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

  3.2、秘书处

  联合体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成员由普通合伙人指定。秘书处指派专员服务于联合体的产业合作事项,协调各方资源进行产业孵化及联合创新;对于联合体成员拟投资/孵化项目,由秘书处协调出具专项孵化建议书。

  秘书处整体负责筹划和举办各类活动。

  3.3、日常联动及交流

  各方可开展信息共享及协同联动活动,共建和共享跨场景专家资源库,乃至共同设立联合创新实验室。各方之间可就项目进行共享及联合尽调、联合投资,优先享受跨界产业合作、联合创新成果、联合孵化和投资项目的投资权利与合作权利。

  各方可共同发起或承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峰会、企业参访、主题沙龙、技术研讨会等。联合体每季度举办不少于一次产业活动,由轮值主席单位承办。

  4、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机制

  4.1、费用及税金承担

  各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联合体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运营及审计等费用,预计不超过5万元/年,由各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预留。年度经审计后,按照实际支出由各方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涉及项目投资的费用,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由实际参与投资的一方或多方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承担。

  4.2、各方同意,联合体的投资收益按项目进行分配。即若一方或多方决策同意对某项目进行投资,且实际以其自有或指定方资金通过联合体完成投资,则该项目届时分红或退出获得的本金、收益以及亏损,均归属于前述投资方,其他协议各方不参与对于该项目的收益分配及亏损承担。在对应项目产生收益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及涉及项目投资的费用、税金后,定向向前述各方按照当时对应到该项目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3、各方同意,联合体在总认缴出资额之内的亏损按照前述条款的约定,进行承担。

  5、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为本协议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应提请杭州仲裁委进行仲裁。因仲裁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应由败诉或承担相应不利裁判后果的一方承担。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目的及影响

  本次公司参与设立CVC联合体,旨在依托CVC企业间差异化的资源及产业能力优势,通过社会资本和优势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投资平台作用,加快公司产业布局,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联系,为公司在战略层面上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项目储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未来价值,同时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本次参与设立CVC联合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及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减少合伙企业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CVC联合体,投资周期较长,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技术发展、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进度不及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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