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中基协字〔2022〕566号)(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23年4月7日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旗下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资产管理产品,统一实施新标准。
特此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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