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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30016号)。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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