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 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道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近日,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或存款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或存款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或存款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月4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号) 同意注册,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2023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超额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其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存入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额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 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额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9 号)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4,022,764.8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977,235.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23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 2022 年 4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和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审批,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二、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销户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为39,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9,098.5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该部分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利息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的议案》,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意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徐德良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额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并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大道22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额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并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金言荣先生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物流传动机械及液力传动变速箱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39,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39,098.57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部分专项账户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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