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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现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王冬民先生因退休返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科研开发情况,结合孙光幸先生任职履历及其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研发情况,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情况

  (一)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冬民先生因退休返聘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冬民先生对公司核心技术推动和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王冬民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谷城供销社统计员,国营红山化工厂计划科综合统计员,华中制药厂计划处计划员、计划处副处长、计划处处长、厂长助理,湖北华中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2年加入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2年1月,王冬民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返聘为公司科技专家。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选举董事长、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返聘协议已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

  王冬民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8项。前述专利王冬民先生均为非单一发明人且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其离职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不会对原有研发项目的进程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冬民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宜昌民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离职后,王冬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与王冬民先生签订的《返聘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王冬民先生对其在工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冬民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新增认定孙光幸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简历如下:

  孙光幸,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2017年于湖北华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分别担任六车间技术员、一分厂副厂长、一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担任湖北华中长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光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是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特种防护装备及医药包装领域深耕多年,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目前公司科研开发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目前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对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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