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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控股股东肖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肖奋先生的通知,肖奋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1,233,381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的相关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3年3月26日,肖奋先生与格力金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肖奋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91,233,38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以4.3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格力金投,转让总价为399,602,208.78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接到肖奋先生通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肖奋持股情况

  

  (二)格力金投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肖奋持有公司股份409,946,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47%,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肖奋;格力金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98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奋达科技,股票代码:002681)交易价格于2023年4月4日、4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除将公司股份91,233,381股协议转让给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奋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实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声明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000万元至10,000万元,该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前述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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