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35版)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0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会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公司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子公司股权、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文件,授信额度范围内无须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亿元人民币和外币融资。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有效。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公司非独立董事中纪刚、贾渊在任期内的收入重复列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未包含获得的股权激励。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发放津贴;非本公司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
2、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3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不再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相关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33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开始行权的218,005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办理954,827份股票期权相关行权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方式行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模式行权,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主办券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且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期限制性股票、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晓东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业绩未达到《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董事会同意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晓东先生、纪刚先生、贾渊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引起的股本变动,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择日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第一、二、五、六、十一至十七、二十三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公司代码:603501 公司简称:韦尔股份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99,572,125.72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6%。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划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1.2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半导体行业发展情况
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公布数据显示,虽然在2022年下半年半导体市场增长明显放缓,但2022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仍达到5,73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与2021年的5,559亿美元相比增长了3.2%。与2021年的26.2%相比显著放缓。企业和个人电脑及智能手机的需求疲软,芯片库存水平上升,内存市场持续疲软等不利条件,限制了半导体市场的增长。2022年以来全球各国强化本国半导体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基金支持、设备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予以政策扶持。虽然WSTS预测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预计将下降4.1%,2023年仍旧是充满挑战的一年,但全球半导体行业发展的长期前景乐观。
(2)中国半导体行业发展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总额27,663亿元,较上年下降0.9%;出口总额10,254亿元,较上年仍上涨3.5%,总体行业的进出口数据呈现平稳运行。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近日发布报告指出,中国大陆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单一市场,2022年总销售额达到1,803亿美元,较2021年减少了6.3%,但占比仍接近32.5%。
公司一直从事半导体产品设计业务和半导体产品分销业务。伴随着公司近年来收购整合的顺利完成,公司半导体产品设计业务形成了图像传感器解决方案、触控与显示解决方案和模拟解决方案三大核心业务体系,并通过团队扩充及并购延伸等方式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版图。同时,公司作为国内主要半导体产品分销商之一,凭借着成熟的技术支持团队和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同全球主要半导体供应商及国内各大模组厂商及终端客户继续保持着密切合作。
2.3 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半导体设计业务
①公司采用Fabless的业务模式
公司半导体设计业务属于典型的Fabless模式,公司仅从事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业务外包给专门的晶圆代工厂商、封装测试厂商,公司从晶圆代工厂采购晶圆,委托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进行封装测试。
公司生产芯片的原材料主要为晶圆。公司将设计的版图交由晶圆代工厂进行掩膜,以制作光罩。晶圆裸片由晶圆代工厂统一采购,公司采购由晶圆代工厂加工、测试后带有多层电路结构的晶圆。公司合作的晶圆代工厂主要为行业排名前列的大型上市公司,市场知名度高,与公司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供应稳定。
公司产品的封装测试环节委托封装测试厂商完成。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的封装测试厂商主要为封装测试的大型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市场知名度较高,能够按照产能和周期安排订单生产,报价基于市场化原则,公司与其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产品覆盖的市场范围较广,根据行业、产品及市场需求情况,公司相应选择直销和代销的方式进行销售。总体而言,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代销为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的客户主要为模组厂商、ODM厂商、OEM厂商及终端客户,直销模式可以保障公司服务效率,根据终端客户的需求及反馈信息以最快的响应速度进行调整。除直销外,公司还通过知名跨国大型经销商进行代销。利用代销模式,公司可有效降低新客户开发的成本,在控制中小规模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风险的同时,也降低了公司对中小规模客户销售管理的人力资源及成本支出。
②公司设计业务产品类型
目前公司半导体产品设计业务主要由图像传感器解决方案、触控与显示解决方案和模拟解决方案三大业务体系构成。具体产品包括以下部分:
(2)半导体产品分销业务
①半导体产品分销业务模式
公司作为典型的技术型半导体授权分销商,与原厂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FAE队伍,顺应国内半导体行业的产业地域布局,公司分销体系境内外多地设立了子公司,构建采购、销售网络、提供技术支持、售后及物流服务等完整的业务模块。
公司半导体产品分销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的模式,具体分为境内采购和境外采购两部分:境内采购主要由北京京鸿志及其他子公司在境内进行;境外采购主要由香港华清及其他子公司在境外进行。
基于对半导体元器件性能及下游电子产品的理解及分析,公司主动为客户提供各种产品应用咨询、方案设计支持、协助客户降低研发成本,以使其能够将自身资源集中于电子产品的生产和市场推广,同时也能更好的了解客户的需求,进而使得公司研发设计业务下开发的产品能够顺应市场需求作出迅速的反应。技术型分销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对电子产品的理解及需求,代表着半导体元器件分销行业的主流趋势。
②半导体分销业务产品类型
分销的产品可分为电子元件、结构器件、分立器件、集成电路、显示屏模组等,覆盖了移动通信、家用电器、安防、智能穿戴、工业设备、电力设备、电机控制、仪器仪表、汽车部件及消防等诸多领域。
公司根据自身代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市场因素,对所代理的产品线进行动态管理。半导体分销业务是公司了解市场需求的重要信息来源,在维持现有的半导体分销业务销售规模的背景下,公司将下游模组厂商和终端厂商保持紧密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市场趋势和终端厂商在研产品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研发和储备,使企业的新技术能顺应市场变化,减少下游行业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助力公司半导体设计业务迅速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200.78亿元,较2021年减少16.70%;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0亿元,较2021年减少77.8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韦尔股份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2,839,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387,161,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4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1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3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1,638,676,099.05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为120,888,627.2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2,046,046.0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豪威半导体(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豪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272,046,046.05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06,143,846.0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设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设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圆测试及晶圆重构生产线项目(二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36.74元转入“高性能图像传感器芯片测试扩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投入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韦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韦尔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表了如下意见:2022年度,韦尔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表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受行业宏观因素以及下游终端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库存量相对较高,因此,公司减少了晶圆投产量,并相应地减少了晶圆测试及重构业务的需求,导致晶圆测试及晶圆重构生产线项目(二期)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未达到预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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