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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