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2,7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306号”文同意,公司27,6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2年4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盘龙转债”,债券代码“127057”。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9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公司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9日至2028年3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盘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59元/股。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1年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盘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6.59元/股调整为26.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盘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盘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6.41元/股)的130%(含130%,即34.33元/股),已经触发“盘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盘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盘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盘龙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赎回过程
1.“盘龙转债”于2023 年3月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了提前赎回公告,此后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司自2023年3月1日至赎回日前,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1次“盘龙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告知“盘龙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3年3月30日为“盘龙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盘龙转债”。
4.2023年4月4日为“盘龙转债”的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4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盘龙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盘龙转债”的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盘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四)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3年3月29日收市后,“盘龙转债”尚有49,743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49,743张,赎回价格为 100.0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4,976,787.15元。
三、赎回影响
公司本次赎回“盘龙转债”的面值总额为4,974,300元,占“盘龙转债”发行总额的1.8%,赎回总额为4,976,787.15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也未影响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赎回完成后,“盘龙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3年3月29日收市,“盘龙转债”累计转股10,258,220股,公司总股本因“盘龙转债”转股累计增加10,258,220股,增强了公司资本实力。同时,因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四、 摘牌安排
自2023年4月11日起,公司发行的“盘龙转债”(债券代码:127057)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盘龙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收市后,公司最新的股本情况如下:
注:本次变动前为开始转股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9月8日股本结构。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盘龙药业”股本结构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债券赎回结果报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盘龙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盘龙转债”赎回日:2023年3月30日
2.“盘龙转债”摘牌日:2023年4月11日
3.“盘龙转债”摘牌原因:存续期内可转债全部赎回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2,7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306号”文同意,公司27,6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2年4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盘龙转债”,债券代码“127057”。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披露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9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公司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9日至2028年3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盘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59元/股。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1年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盘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6.59元/股调整为26.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盘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盘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6.41元/股)的130%(含130%,即34.33元/股),已经触发“盘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盘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盘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盘龙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赎回过程
1.“盘龙转债”于2023 年3月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当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及时披露了提前赎回公告,此后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公司自2023年3月1日至赎回日前,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1次“盘龙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告知“盘龙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3年3月30日为“盘龙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盘龙转债”。
4.2023年4月4日为“盘龙转债”的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4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盘龙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盘龙转债”的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盘龙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可转债摘牌安排
本次可转债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盘龙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盘龙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4月11日起,公司发行的“盘龙转债”(转债代码:127057)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咨询电话:029-83338888-8832
邮箱:1970wujie@163.com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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