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数字电视产业园B座902。
(3)会议召开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鲍林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745,708,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75,088,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0,620,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1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扬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1,77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21%;反对3,936,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6,683,3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253%;反对3,936,8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声、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