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78.09%,主要系本期在信用期内的应收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752.87%,主要系本期贸易预付款及公司材料等货款的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4、持有待售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持有待售黑脑包矿权及资产已转让所致;
5、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41.48%,主要系公司增加银行短期贷款所致;
6、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70.07%,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33.58%,主要系公司收入减少,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期末减少39.47%,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部分其他应付款所致;
9、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0.92%,主要系公司基于行情判断和销售策略的考虑本期产品销量减少(报告期内销售铁精粉43.85万吨、销售球团23.23万吨,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23.69万吨、33.38万吨;期末库存铁精粉41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库存30万吨,库存球团32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库存20.2万吨),价格降低(报告期内铁精粉平均售价1028元/吨、球团平均售价1116元/吨,分别较去年同期降低4%、14.7%)所致;
10、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6.48%,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销量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铁精粉78.35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12.3万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书记沟铁矿一季度进行选厂提质技改,生产的15万吨原矿未加工成铁精粉、影响铁精粉产量约9.3万吨,书记沟铁矿选厂提质技改不会影响全年铁精粉产量;
11、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0.38%,主要系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2、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0.95%,主要系公司本期服务费增加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3.46%,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其他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8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8.95%;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9.09%,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17、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期转让黑脑包矿权资产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4.02%,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所致;
19、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4.27%,主要系本期支付清退采矿施工队的补偿费增加所致;
20、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94%,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21、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6.63%,主要系本期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经营策略,减少销售量导致净利润减少;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6.85%,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647.99%,主要系本期收回结构性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5.60%,主要系本期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3.75%,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2.95%,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短期贷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大中转债”进入转股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公开发行1,5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万元。2022年10月1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70。2023年2月23日起,公司发行的“大中转债”进入转股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中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确定回购股份的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000万股至1,5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3,956,7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13.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1元/股,成交金额52,648,98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3、投资扬中矿物加工及商品贸易基地项目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大中矿业扬中矿物加工及商品贸易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拟在扬中市收购、续建吞吐量约为1500万吨/年的圣灏码头、建设625万吨/年选矿项目、500万吨/年铁精矿和原矿粉堆场、1000万吨/年贸易(铁精粉、球团、云母新材料和干粉砂浆等)堆场。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5.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80万元/亩。目前,公司已成立全资子公司大中矿业(扬中)有限责任公司推进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大中矿业扬中矿物加工及商品贸易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4、通过竞买取得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及部分债权 公司为在湖南临武县落地锂矿新能源产业,通过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中赫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参加拍卖,以自有资金1,700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取得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粤泰”)和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意”)持有的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城泰”)80%的股权、以及广州粤泰对郴州城泰的应收款58,113,824.81元。公司参与此次拍卖,成功取得郴州城泰的控股权并进而控制临武县鸡脚山矿区含锂多金属矿产资源,该矿区为临武县三大含锂花岗岩云母矿出露地表区域之一。根据公司的初步地质调查,该矿权勘查面积较大,氧化锂边界品位超过0.2%的锂矿资源量丰富,选矿回收率高,是发展锂矿新能源的理想收购标的。本次收购将为公司临武锂电采选、碳酸锂加工项目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此次拍卖的成功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方向。公司将立即展开临武县鸡脚山矿区的矿权延续、地质勘查、探转采等相关工作,同步推进大中赫公司在临武县进行的采选冶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竞买取得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及部分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5、收购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10,000万元收购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稀矿”)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金辉稀矿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圃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福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青格乐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圃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福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青格乐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2023年4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黄河大街55号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 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 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1、议案2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1、议案2的关联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牛国锋、林来嵘、梁宝东、林圃生、梁欣雨、梁保国、安素梅和高文瑞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25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黄河大街55号;邮编0140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云娥
联系电话:0472-5216664
传真:0472-5216664
1、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3”,投票简称为“大中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
① 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② 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国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业绩承诺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于变更业绩承诺主体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业绩承诺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内蒙古金辉稀矿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是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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