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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浙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中信证券、杭州银行、平安银行

  ● 现金管理金额:27,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永乐3号”90天型、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期货-粤湾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杭银理财幸福99季添益1905期理财计划、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6月15日,90天;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31天;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90天;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1日,90天;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91天;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91天。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笔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投资额度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投资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投资额度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具体业务实施部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充分考虑产品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购买产品的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情况等进行监督审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浙商银行“永乐3号”人民币理财产品90天型

  (1)理财产品代码:CB2541

  (2)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17日

  (3)产品到期日:2023年6月15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3.00%

  (6)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合同签署日:2023年3月14日

  2、产品名称: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

  (1)理财产品代码:2023512360323

  (2)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24日

  (3)产品到期日:2023年4月24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1.40%或3.05%或3.15%

  (6)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合同签署日:2023年3月23日

  3、产品名称:中信期货-粤湾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代码:SSH742

  (2)产品起息日:2023年3月28日

  (3)产品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3.40%

  (6)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合同签署日:2023年3月23日

  4、产品名称:中信期货-粤湾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理财产品编码:SQP397

  (2)产品起息日:2023年4月12日

  (3)产品到期日:2023年7月11日

  (4)理财本金:3,000万元

  (5)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3.40%

  (6)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合同签署日:2023年4月10日

  5、产品名称:杭银理财幸福99季添益1905期理财计划

  (1)理财产品编码:TYG3M1905

  (2)产品起息日:2023年4月12日

  (3)产品到期日:2023年7月12日

  (4)理财本金:4,000万元

  (5)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3.0%-3.8%

  (6)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合同签署日:2023年4月11日

  6、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1)理财产品编码:TGG23000304

  (2)产品起息日:2023年4月12日

  (3)产品到期日:2023年7月12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收益率:预计年化收益率1.75%或2.80%或2.90%

  (6)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合同签署日:2023年4月11日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券商理财产品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浙商银行(证券代码:601916.SH、02016.HK)、中信证券(证券代码:600030.SH、06030.HK)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杭州银行(证券代码:600926.SH)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SZ)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厦门国际银行为非上市公司。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属于合理的经营手段,能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会计处理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六、 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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