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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冉士龙,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工作经验,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蕊,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工作经验,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天怡,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工作经验,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莉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冉士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廖蕊、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天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莉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保持独立、客观、公正,成功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7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stocks@bjjcz.com

  联系电话:010-63801895

  联系传真:010-63801895

  联系人:程鹏、陈坤、高瞻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日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7,097,559.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029.5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3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5号和解释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橙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7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7,097,559.00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 58,402,638.88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628,694,920.12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884,420.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2年9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金橙子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橙子”)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700.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223.2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700.3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22.95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66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提前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30,000万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10,000万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2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744.19万元向苏州金橙子进行增资,其中9,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744.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金橙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苏州金橙子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2年度,金橙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金橙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橙子在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表: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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