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2、12由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其他议案均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7.01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7.02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议案10、11、12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监事6人,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关于议案5、6、7、9、10、11、12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会议听取事项(非表决事项)
1.《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3.《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上述听取事项1、事项3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听取事项2由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至12日8:30-17:00期间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15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的每个提案组,公司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自主分配投给多位候选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则投票有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4)。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要求,对原通知中有关累积投票提案格式和表决方式等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中部分内容更正
更正前:
特别说明:
4.议案10、11、12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需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监事6人,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现对上述文字加粗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如下:
特别说明:
4.议案10、11、12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监事6人,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授权委托书”提案部分内容更正
更正前:
现对上述文字加粗部分内容和累积投票提案格式进行更正,更正后如下: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均保持不变。《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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