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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华敏君豪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军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此子议案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131,544,000股,其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本子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228,487,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对此子议案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37,584,000股,其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本子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322,447,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4,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的42.28%;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70万元(含内控审计20万元),聘期一年,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商谈协议签订相关事宜。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0号)核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于2023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基于此,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4.20亿元,公司总股本由3.6亿股变更为4.2亿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相关内容,并通过新章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031,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78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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