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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梅州市和五华县人民政府 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95            证券简称:南网储能             编号:2023-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所涉及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网储能”)于2023年4月18日与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简称“梅州市政府”)签订《储能产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网储能科技”)于2023年4月18日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政府(简称“五华县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储能产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名称:梅州市人民政府。

  性质:市级人民政府。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订时间:2023年4月18日。

  2.签订地点:广东广州。

  3.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主要内容。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推动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的工作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深化政府与行业龙头企业交流合作,加快推进梅州新型储能产业的集聚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全面提高合作水平,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作协议。

  2.合作内容。

  (1)共同开展储能规划研究。

  南网储能充分利用储能行业产业链链长的技术、团队、经验等优势,共同参与梅州市各级政府储能电站选点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园区规划、新型储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和编制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性意见。梅州市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南网储能在梅州投资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及产业项目,为储能电站及产业项目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2)建立储能产业联合招商机制。

  双方围绕新型储能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环节建立联合招商机制,共同协同加强产业链精准招商。双方不定期举办产业链协同招商重要活动,共同研究产业招商项目及工作事项,推动双方全面合作。南网储能充分发挥行业和项目资源优势,努力向国内外各类机构、企业推介梅州;支持梅州组织举办储能产业相关高层次会议、展会活动,协助搭建产业合作交流平台;结合梅州储能产业发展,定期提供产业项目信息,引介优秀企业和投资项目落户梅州。梅州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政策资源优势,支持项目落户建设。

  (3)强化储能产业政策支持。

  南网储能充分发挥自身行业、平台资源优势,提出支持梅州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引进落户梅州新型储能产业项目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产业链产品应用推广。梅州积极争取省级对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政策支持,对新型储能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能耗指标优先向省报送统筹安排,用好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存量企业增资扩产。梅州市各级政府积极引导新能源企业和南网储能共同探索市场化共享储能机制,共同申请和打造广东共享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3.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条款。

  本协议合作期限自签订日期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名称:五华县人民政府。

  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2.乙方名称: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乙方为公司所属全资孙公司。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订时间:2023年4月18日。

  2.签订地点:广东广州。

  3.签订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主要内容。

  1.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五华县招商引资政策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内容。

  2.主要内容和合作模式。

  五华新型储能产业园项目由河东工业园新型储能产业核心区、河东500kV变电站新型储能产业基地、华城新型储能产业基地和安流工业园新型储能产业基地“一核心三基地”组成,总规划面积2830亩,计划总投资60亿元,主要建设华城、安流、河东等储能电站项目,引进储能电池、电子元器件、系统集成等新型储能上下游产业。本项目由双方合作共建,甲方负责做好项目用地的调规、报批、平整、出让等工作,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服务,积极引导新能源企业租赁乙方的储能电站;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储能电站项目,与甲方携手共同引进新型储能上下游制造业企业入驻。双方共同促进相关项目尽快落地,产业园尽快形成规模。

  3.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储能产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和《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书》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型储能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拓展市场份额。

  四、重大风险提示

  协议所涉及项目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还需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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