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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 投资种类:定期存款型产品

  ● 投资金额:人民币13,90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或子公司保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定期存款型产品是工商银行的定期存款向优质客户一项增值专属服务,服务期限为六个月。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投资产品。但是不排除因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3,9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5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协议主要条款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存款型产品:

  

  3、 委托理财的说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存款类产品,不涉及资金投向和额度。

  4、 产品期限:本产品的期限为6个月,其起始日为定期存款存入日。

  5、 委托理财产品收益分配方式:定期存款型收益=存款金额×增值收益率(年化)×产品期限(天)÷365

  6、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本类存款产品,产品期限均小于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2021年度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1-9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46,104,250.23元。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16%,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13,900.00万元,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定期存款型产品是工商银行的定期存款向优质客户一项增值专属服务,服务期限为六个月。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投资产品,但是不排除因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该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大证券对于森林包装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3-010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获得补助金额: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18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50,623,684.1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补助34,077,484.12元,与资产相关的补助16,546,200.00元。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期间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4,077,484.12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6,546,200.00元,计入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及子公司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造纸”)、临海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森林”)、温岭市森林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森林”)、浙江森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纸业”)、浙江森林联合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纸业”)、台州快印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印包”、)台州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科技”),累计收到政府补助50,623,684.12元。其中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4,077,484.12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07%。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6,546,200.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71%。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各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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