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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60,273,479.9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7,459,254.86元。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704,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546,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589,598.80元(含税)。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033,917.27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32,623,516.07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75%。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了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9日发送至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邵俊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技术创新集中产品优势,紧跟市场发展,实现了较为稳定的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和监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704,3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546,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589,598.8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02,033,917.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332,623,516.07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75%。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9日发送至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诚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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