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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11、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瞻波;王小红;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联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27-82860006  联系人:谢龙锐

  4、电子邮箱:irm@china944.com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3-02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期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发明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发明名称:一种甲基八溴醚的制备方法

  发明人:刘斌;胡新利;陈超;刘铁;窦盛华;陈志远

  专利号:ZL 2021 1 0943319.8

  专利申请日:2021年08月17日

  专利权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223800 江苏省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

  授权公告日:2023年04月14日

  授权公告号:CN 113548948 B

  摘要:本发明属有机合成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甲基八溴醚的制备方法,以四溴双酚A?双(2?甲基)烯丙基醚为原料,在N?溴代丁二酰亚胺(NBS)、助剂和催化剂的催化体系下制备得到甲基八溴醚,收率≥98.6%,纯度≥99.0%;本发明是一种操作简便、选择性高的合成甲基八溴醚的方法,无需使用溴素作为初始原料,工艺安全性更好;产物收率高,产品品质好。

  二、 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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