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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出具如下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保证宝丰能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并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与本企业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宝丰能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党彦宝出具《承诺函》并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与本人相关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3,303.9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68,767.23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536.72万元。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预案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8日

  至2023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6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5558031传真:0951-5558030

  邮编:7500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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