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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上述登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公司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公司股东或代理人须在登记时间 2023年5月9日下午17:00 前将上述登记材料送达登记地点。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信函登记时间:截至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379-64208540,0379-64208804。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1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379-64208540,0379-64208804。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11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发现两个事项导致会计差错:一是公司合并报表内部关联往来票据抵消不充分;二是公司将应在“应收票据”中列报的非“6+9”银行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中列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全体董事及监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一)2021年度子公司之间开具或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完全抵消,致使应收款项融资多计列 595万元,应付票据多计列545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多计列50万元。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期初数反映的对应报表项目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存在会计差错,对上述会计差错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附件二中“二、4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在‘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中列报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应满足‘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管理模式”、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中“2-10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的判断标准: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模式中‘出售’,应当是满足会计终止确认条件下的金融资产出售行为”的规定。将非“6+9”银行承兑汇票由“应收款项融资”调至“应收票据”。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一)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抵消应收款项融资5,950,000.00元,抵消应付票据5,450,000.00元、其他流动负债500,000.00元。

  (二)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应收款项融资453,080,875.56元调整至应收票据。

  2022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应收款项融资268,254,576.92元调整至应收票据。

  (三)2022年半年报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应收款项融资288,371,075.90元调整至应收票据。

  2022年半年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应收款项融资158,120,379.70元调整至应收票据。

  (四)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应收款项融资289,285,710.16元调整至应收票据。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一) 对比较期间合并报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对2022年期初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合并的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2. 对2022年半年报期末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合并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3. 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合并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二)对比较期间母公司报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 对2022年期初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2. 对2022年半年报期末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本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针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公司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同步更正,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版)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版)。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更正后的信息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此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12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守业先生主持。

  此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行使职权,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公司治理和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客观分析,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积极稳健的原则,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25,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5,000,000.00元(含税),占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比为58.05%。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相关情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10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洛耐”)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现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7号),公司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6,040,094.3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2,459,905.66元,已由中信建投于2022年5月31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368,324.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091,581.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之和与“(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中“减除其他发行费用”的差异,由实际缴纳印花税的尾差引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路支行(原名称为“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凯旋东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安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洛耐院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牡丹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及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余额946,608,036.96元,其中账户活期金额846,608,036.96元,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发行费用支付及置换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849,833.8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44,358.51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人民币95,794,192.38元置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2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年产9万吨新型耐火材料项目、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特种碳化硅新材料项目、年产1万吨金属复合新型耐火材料项目4个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相关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钢洛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认为:中钢洛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钢洛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作为中钢洛耐的保荐机构,对中钢洛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钢洛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中钢洛耐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2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及“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包含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以最近一次披露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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