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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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沪市风电产业链上市公司 2022年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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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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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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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阿克苏中曼新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温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2MACG272P0F
2、名称:阿克苏中曼新能源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镇复兴大道东侧阿克苏西域春天大饭店B座801室
5、法定代表人:李世光
6、注册资本:3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3年4月13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贸易经纪;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40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达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6.59%减少至25.59%。中曼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逢学、李玉池、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兴投资”)、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荣投资”)、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43.41%减少至42.41%。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中曼控股的通知,中曼控股为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于2023年4月2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上述持股比例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中曼控股、朱逢学、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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