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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1,357.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91,357.20万元,实收股本151,624.8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40.14万元;2022年,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的变化,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18,797.35万元,从而导致公司2022年未分配利润为-191,357.20万元。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为尽快弥补亏损,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战略

  公司秉承“绿色、低碳、文化、科技”的发展理念,始终将“致力于人居环境的改善”作为企业使命,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为愿景;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奋力开拓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发展基调,以实现“质量型、效益型”增长为发展目标,将围绕“做强建筑装饰、做优高新产业、做精一带一路、产投联动发展”四大主线开拓业务范围和布局优质资产。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举高打、敢想敢干、善作善成,不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狠抓落实努力跑出宝鹰品牌高质量发展“加速度”,致力于打造成为多业态、多功能、全产业链的综合型上市公司,提高企业信用等级,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和效率,打造由“产业链业态”向“生态圈格局”转化的商业模式,形成智能建造、智慧建筑等行业生态圈,打通建筑产业上下游,实现产业升级和全产业链发展,“消灭”业内中间商,有效降低施工成本,助力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坚定执行公司的经营计划

  1、优化客户结构,巩固高端装饰领先地位

  公司将充分利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等大型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验,以先进的设计理念及优质的施工质量为基础,结合政府、央企、国企的重点项目拓展领域和方向,寻求与更多优质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着力承接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公建、智慧园区等高影响力项目。深耕粤港澳大湾区,聚焦重点客户,全力深化与地方政府、省属平台企业对接合作,继续发挥全产业链平台优势,同时依托国有资本力量,进一步巩固公司业内领先地位。

  2、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转型升级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努力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抢占发展制高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管理机构精干高效,全面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建立健全以实绩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推动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聚集。推动现代科技与建筑业融合发展,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科研平台矩阵;多措并举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借助资本力量做大做强,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双轮驱动,推动更多优质资源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改善资本结构。加大专业化整合力度,以企业业绩为核心,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借助国企改革持续提质增效,确保经营效益的合理增长,盈利质量的提升;结合中国特色估值体系的搭建,通过改革实现估值重塑,通过价值重估推动资本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促进业务转型的良性循环。

  3、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运行活力

  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规模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了国资控股的资源优势和混合所有制的活力优势,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筹资融资能力、人才吸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深度、广度和宽度立体推动公司实现跨越性发展。公司目前客户结构相对健康,不依赖单一大客户,经营受到地产信用风险冲击较小,未来市占率有望持续提升。

  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资规范管理和民营经济灵活高效相结合的优势;充分依托国有股东资本和资源优势,在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互相赋能,以专业能力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战略突破口,突出体制革新赋能,全力打好产业升级之战。

  4、夯实项目管理基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公司持续完善项目监管体系,推行项目责任制管理,通过深化标准化管理内涵,完善项目班子选人用人机制,实现项目策划管理全覆盖。公司重视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健全项目成本核算预警、分析、应对机制,抓好项目管理提效益、抓好信息化管理提效率、抓好合规管理提效能、实现生产本质安全。

  公司注重管理体系建设和精细化管理,2023年,公司将持续健全、优化管理流程,应用数字化管理方式,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激励力度,激发组织活力,构建企业命运共同体。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多措并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完善高效协同、权责清晰的决策机制,打造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组织文化,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巩固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助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5、积极响应“双碳”目标,提升ESG管理水平

  2023年,公司将持续践行ESG理念,推动公司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绿色创新推动技术进步,降低清洁能源成本,为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构建全产业负责任供应链,广泛回应各利益相关方关切,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定不移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助力中国及全球打造气候友好型社会。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号)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174,951,77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805,158.8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69,731.2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7,635,427.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2日到账,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在2022年1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706,893,213.54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人民币88,054.66元,募集资金账户存余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原计划一致;2022年8月23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并在2022年1月24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7)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8、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与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关联监事禹宾宾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预计,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联监事禹宾宾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航空城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航空城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5.8亿元的借款展期,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需要所进行的合理安排,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航空城集团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禹宾宾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省粤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利于持续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广东省粤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广东省粤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1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需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等重要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1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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