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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洞头制造部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焕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及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

  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能及时按照要求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任务,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审计业务连续性的综合考虑,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壹佰万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同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

  ⑴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⑵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⑶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同时,准则解释16号要求上述规定 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⑵和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及证监会于2022年12月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并自2022年年报起施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⑴,自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上述规定 ⑵、⑶。

  4、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停工停产期间继续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企业因需求不足而停产或因事故而停工检修等,相关生产设备应当继续计提折旧,并计入营业成本。2021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除对上述利润表项目进行调整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2730.432万元,股份总数变更为32730.432万股,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表: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备案手续。修订后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00,33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85万元。2021年共承办13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较2021年度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生命元”)是公司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240mg)及胆益宁片(薄膜衣)的全国总经销商,为公司新增的关联法人。2021年9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先生与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美利金安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优美利投资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9月24 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优美利投资基金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72%。优美利投资基金于2022年11月10日减持公司股份后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夏延开先生为优美利投资基金的认购人,持有该基金100%份额,并持有湖南生命元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湖南生命元为湖南生命元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夏延开先生系湖南生命元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南生命元在优美利投资基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减持至持有公司5%股份以下之日满十二个月内即2023年11月9日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湖南生命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就公司与湖南生命元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授。前述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2023年度预计金额发生期间相同。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对2022年度后续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授。因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2022年度预计金额”含2022年度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预计总和。

  (四)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如上文所述,湖南生命元在优美利投资基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减持至持有公司5%股份以下之日满十二个月内(即2023年11月9日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自2023年11月10日起,湖南生命元不再是公司关联方。因此,本表“2023年度预计金额”指2023年1月至11月9日的预计金额。

  二、 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路2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治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2760738104W

  成立时间:2004年05月12日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卫生消毒用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销售;固体饮料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湖南生命元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历经十余年的发展,集团打造了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链。生命元医药现有完善的物联网仓储分销中心,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组建营销网络和专职销售队伍,医药产品在医院、连锁、药店的覆盖面达5000多家,公司主营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

  (二)关联关系

  夏延开先生为公司股东优美利投资基金的认购人,持有该基金100%份额,并持有湖南生命元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湖南生命元为湖南生命元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夏延开先生系湖南生命元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湖南生命元在优美利投资基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减持至持有公司5%股份以下之日满十二个月内(即2023年11月9日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财务状况

  湖南生命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 17,005.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141.2万元,实现净利润2,259.2万元(未经审计)。

  (四)其他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240mg)由湖南生命元代理经销已多年,销量逐年持续增长。湖南生命元在代理经销公司产品多年中,经营活动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目前公司在与其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未发生重大不履约行为,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条款有:

  签署方的名称:湖南生命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方的姓名或代理人:唐治国

  签署日期:2020年7月15日

  数量:按合同具体签订的数量或根据双方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协商的买卖数量控制。

  交易标的: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240mg)

  交易价格:日常关联交易按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等

  交易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具体以合同约定条件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其他生效条件。

  合同的有效期及履行期限: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有效期内或合同履行期限内。

  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合同条款中约定。

  (二)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和关联方湖南生命元的合作时间是2016年1月,并在合作之前与夏延开先生曾经控制的海南生命元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生命元)于2011年6月开始合作,随后海南生命元将产品销售业务全部转由湖南生命元经营,公司与湖南生命元合作后停止了与海南生命元的交易。其交易定价是按同行业的市场价格结合公司的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来确定交易价格。

  2021年9月公司与湖南生命元成为关联方后,仍按非关联方之前协议约定的价格交易(除国家政策或行业政策发生变化)。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品销售行为均系供销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费用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涉及关联交易合同与其他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均遵循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湖南生命元是公司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240mg)的全国总经销商,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加强与湖南生命元的合作,有利于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近三年(2020-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额分别为:10,800万元、11,311万元、13,334.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4.25%、16.30%、20.36%。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延续此前非关联方前的价格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书面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

  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一季度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药业”或“公司”)2023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治疗领域划分的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洞头制造部研发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优美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美利金安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五)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申虹路988弄9号富力悦都F座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琴、苏丽萍

  电话:021-33283295

  传真:021-33283305

  邮箱:office@chengyipharma.com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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