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43,710.04元,提取的各项公积金、专项储备及其他影响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2,002,653.25元,合并报表 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6,355,944.17元;公司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258,580.17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190,419.12元后,母公司报表2022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7,775,131.89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7,775,131.89元。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2 年度经营状况、盈利情况、现有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7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8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1,000,000.00元(含税)。除此之外,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政先生、独立董事金浪先生、郑成福先生、吕延涛先生通讯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如下组合:
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中,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二)存货
存货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1,991.90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共671.73万元,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320.17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为12,887.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4.3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 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6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授权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做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00,700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93,150 万元,预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3,85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新增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87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在2023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和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文件。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实施下述担保: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一彬”)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额度为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整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实施担保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实施担保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一彬
1、 名称: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1 年 07 月 29 日
3、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A栋四层401室06号
4、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喷涂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8、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 非失信被执行人。
1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一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额度为人民币陆仟六佰万元整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保证合同签署方:(保证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
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子公司建设经营所需,子公司建设经营正常,因此本次实施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 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获得建设及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其发展,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69,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0.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月 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22 年期间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该述职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三)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16: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 :315324 ;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 liubenliang@iyu-china.com)。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的9:00-16: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刘本良
电话:0574-63322990
电子邮箱:liubenliang@iyu-china.com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532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78
2、投票简称:一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一彬科技(股票代码:00127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1、 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证券账户号码等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合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
(一)独立董事
已经股东大会决定,3 位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7.20 万元(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
1、 不在公司兼职的非独立董事
2 位不在公司兼职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与津贴。
2、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确定2022 年度核算结算如下:
(三)监事
1、 非职工监事:2 名非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确定2022 年度核算结算如下:
2、 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依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办法核算结算。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核算结算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议案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决定的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报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规划并参照同行业水平,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拟订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3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20万元 /年(税前)。
(二) 非独立董事
1、 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不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2、 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监事会成员薪酬
1、 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 不领取薪酬与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 非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按期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3、 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无需提交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激励收入按照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确定。
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七、 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 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议案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决定的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报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
度薪酬方案的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4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广州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翼宇”)设立惠州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广州翼宇管理层具体办理其分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有关的申报手续。
一、 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广州翼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2、 类型:有限公司分公司
3、 营业场所:惠州市
4、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快速服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设立广州翼宇分公司。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支撑公司业务发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22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7)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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