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分别为咸生林、王晶、刘建伟、靳焱顺、赵永德,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蔡玉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管理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提交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永德先生、靳焱顺先生、刘建伟先生、闫福林(已辞职)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业绩情况与2023年经营计划,并参照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西宁、蔡玉瑛、王秀强、赵永德、刘建伟、靳焱顺回避该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落实贯彻执行,对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和管理提供有效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蔡玉瑛女士提名,聘任杨邵华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全面体现公司产业布局及公司实际情况,准确地反映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修订相应《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6、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1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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