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秀西路锐明工业园C8栋3F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8、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议案1、2、3、4、5、6、7、8、9、10、11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程程、林少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