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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信永中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林苇铭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廖志勇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璐露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所务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查相关资料并结合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且对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予以认可。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均符合相关要求,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让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待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拟定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提高再融资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海天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见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4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4: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电话:028-89115006

  联系人:海天股份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759                     公司简称:海天股份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04,505.1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9,312,391.12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以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综合环境服务运营商,公司秉持“海天水务,为民服务”的理念和“改善环境,造福社会”的宗旨,形成了集科研、供排水、资源循环利用为一体的现代综合服务产业链。公司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已在全国范围拥有子公司40家,发展成为西南地区环保水务行业民营龙头企业。

  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一)供水业务

  公司供水业务包括向特许经营区域内的居民、非居民提供供水和管道及户表安装服务。公司下属供水子公司在政府特许的供水区域内,为用户安装供水设施并供应自来水。自来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并接受第三方成本监审,在履行价格审定、听证等程序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业务模式主要包括TOO和BOT模式。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子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和特许经营区域内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提供充分、连续和合格污水处理服务的条件下,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作为唯一的购买方,向污水处理子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子公司分布在四川、河南、新疆和云南等地,业务模式主要包括BOT、TOT、ROT、PPP及委托运营等。

  特许经营期内,污水处理厂根据技术改造、能源、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变动以及由于政策法规的变更影响等因素,评估其对污水处理成本的影响,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污水处理子公司可在约定条件达到时,向地方政府申请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经第三方审批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龙元建设具体开展,主要为公司子公司的供排水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和专业分包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供水业务收入 37,408.82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31.72%;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67,516.6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7.25%;实现工程及其他业务收入13,008.9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1.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4: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费功全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在股东大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内部监察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15: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会议由费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通过《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发展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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