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01-707,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701-707,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2163261,传真:010-82162787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提供上述1、2项相同的资料复 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凯
2、电话:010-82163261
3、传真:010-82162787
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01-707
5、邮编:100044
6、电子邮箱:ir@sinomed.com,huangkai@sinomed.com
(二)其他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4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3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
结合公司2023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2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794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5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扣除保荐承销费29,68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19,820,000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滨海第一支行、中信银行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918,1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01,852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24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0-032号公告)。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期延期1年,即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10月30日(详见公司2021-017号公告)。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详见公司2021-016号公告)。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1-015号公告)。
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2021-062号公告)。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公司介入产品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终止“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2022-014号公告)。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2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已完成投入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高端介入治疗器械扩能升级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合计28.08万元(实际金额以根据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节余金额为准)一次性转入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终止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含0.2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2023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2023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意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11,975,535.60元永久补充流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中信证券对本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一、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每人8万元/年(含税)。
三、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薪酬按在公司担任之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并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7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 2022年度,受多重不确定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持续亏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5,099,415.37。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国家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2,381,785.8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余下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62,381,785.82,加上本年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9,510,347.57,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227,977.1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5,099,415.37。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2022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2,381,785.8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5,099,415.37。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属介入医疗器械,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中按III类医疗器械管理,实行产品注册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医疗器械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民健康的战略支撑力量。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医疗器械逐渐成为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其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具有技术水平高、知识密集、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特点,集中了材料、生物、医学、工业化生产和质量控制等多个领域的顶尖技术,所需研发投入大,具有研究周期长,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以冠脉介入治疗发展历程为例,可以看到其不是由概念引领,而是由技术创新、临床证据驱动的行业,重大的变革周期在15年左右。即一个新理念或新产品,需要通过十年以上的循证医学证据来得到验证。当其临床优势确定后,行业及商业格局会发生重大改变。
医疗器械行业处于快速发展期,需要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坚实的循证医学证据为驱动,不断满足临床需求、改善患者获益,从而获得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赛诺医疗是一家根植于中国,面向全球市场,专注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企业。主要从事心血管、脑血管、结构性心脏病等介入治疗重点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运营。
目前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开发、市场拓展等日常经营性事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2,381,785.82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余下可供分配净利润为-162,381,785.82,加上本年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留存收益的9,510,347.57,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2,227,977.1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5,099,415.37。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夯实长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核心竞争力,坚持科技创新为主导,加快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加速促进科研成果转发,持续丰富产品品类,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加速全球市场布局。
(四)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系 2022年度,受多重不确定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持续亏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5,099,415.37。基于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国内外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支持。
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国家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5,099,415.37。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鉴于2022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国家实施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政策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考虑公司目前所处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基于目前产品研发及新产品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不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所处经营环境、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尚需经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于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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