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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战略发展调整,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职后,马瑜霖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黄霞女士继续担任总经理助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瑜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7,725.00股,黄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773.00股。辞任后,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大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安瀰先生、李文轩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周安瀰,男,197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任中心副总经理;2018年3月就职于太平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兼任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经委派,担任武建保荣(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润鼎(平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安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文轩,男,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3月至今,任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经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担任四川途远美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王国空间(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数字王国空间(杭州)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超级智慧家(上海)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我家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大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泰森日盛集团有限公司、固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傲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建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企联科技有限公司、江山欧派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雪浪数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果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利城辰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董事职务,以及广州保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通过佛山市骏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比例为0.0015%。除任保利(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间接持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马礼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陈胜华先生、许柏鸣先生、蔡盛长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40,301,768.28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607,842.87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薪酬方案》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胡展坤先生、黄霞女士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人数不足董事会半数席位,将直接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

  10、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总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皮阿诺全屋定制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情况,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是合理且必要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分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发展调整,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经公司第二大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安瀰先生、李文轩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安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文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将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3、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对提案8.00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提案12.00行回避表决。

  4、上述提案10.0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上述议案14.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7、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3年 5 月 14日 16: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webmaster@pianor.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柯倩

  电话:0760-23633926;

  电子邮箱:webmaster@pianor.com。

  传真:0760-23631826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3;投票简称:皮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除提案14.00外,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余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提案14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说明:请在“议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的空格内填“√”号。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包括填写其他符号)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均视为“无明确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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