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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邹锦开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小燕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4.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2.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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