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6,758,390.04元,截至2022 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397,637,953.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58,801,322.41元。母公司 2022实现净利润为1,007,846,757.77元。本年度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00,784,675.78元,提取任意公积金201,193,465.69元,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58,801,322.41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盈利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7,568,549.50元 ,母公司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871,232,772.9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回报规划的要求,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满足股东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经营盈利情况及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1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参与表决4人。会议由监事潘瑞君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经营盈利情况及2023年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目前公司建立了不断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具备合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1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融资额度的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含项目融资),具体融资产品、合作银行、融资种类、单次融资的具体金额、期限、费用等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授权期限内,该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融资额度内以金融机构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和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 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贷款。
四、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1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融资
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融资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冻品贸易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开拓自营业务及冷链配送等新业务提供资金保障,董事会拟同意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5,000万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粤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2715703E
3、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傍江西村段12号
4、法定代表人:杨晓佳
5、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产品批发;物业管理;食品添加剂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酒类经营
7、股东及股权结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粤桥公司100%股权。
8、企业信用情况: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该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粤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000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7,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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