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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晶晨股份

  股票代码    :6880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489号铜锣湾广场一期22楼220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2)注册资本:1万港币

  (3)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4)成立时间:2007年10月8日

  (5)主营业务: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6)主要股东:Amlogic Holdings Ltd.持有100%股权

  (7)通讯地址: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489号铜锣湾广场一期22楼2202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及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晶晨股份146,211,461股,占晶晨股份当时总股本的35.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晶晨股份126,921,735股,占晶晨股份现有总股本的30.56%(权益变动期间,因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项,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详细情况如下: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411,120,000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415,263,603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1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4日,上市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完成归属登记办理并上市流通,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份合计4,143,603股,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411,120,000股增加至415,263,603股,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晶晨股份的股份总数共计19,289,726股。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比例为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晶晨股份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主要负责人(签字):John Zhong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主要负责人(签字):John Zhong

  签署日期: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实际控制人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晶晨控股”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26,921,7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晶晨控股发来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晶晨控股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9,289,726股,减持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921,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489号铜锣湾广场一期22楼2202室

  公司董事:John Zhong、王士贤

  主要股东:Amlogic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晶晨集团”)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2.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1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4日,上市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完成归属登记办理并上市流通,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份合计4,143,603股,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411,120,000股增加至415,263,603股,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9,289,726股。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比例为5%。

  3.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411,120,000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415,263,603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John Zhong及Yeeping Chen Zhong合计持有晶晨集团32.43%的股权;一致行动人陈海涛通过Cowin Group Limited、Peak Regal Limited分别持有晶晨集团9.68%和16.34%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晶晨集团的收益分配计划(晶晨集团股东根据其间接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应注销其所持有的晶晨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John Zhong及Yeeping Chen Zhong合计持有晶晨集团37.36%的股权;一致行动人陈海涛通过Cowin Group Limited、Peak Regal Limited分别持有晶晨集团10.86%和14.11%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根据目前持股和晶晨集团的收益分配计划情况测算得出,最终权益变动结果以公司年度报告为准;上述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改变。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晶晨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晶晨控股仍是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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