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防范主要原材料(铜、铝)的价格大幅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投入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生产电线电缆产品,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铝,单位价值较高,为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利用期货工具对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金属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期货套期保值品种范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的品种范围为公司所需原材料铜、铝。
2、期货套期保值的投资金额: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业务期间: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铜、铝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五、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降低风险。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铝,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铜、铝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操作,财务核算规范。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及2023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5,253万元。其中: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30,500万元,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6,540万元,关联租赁213万元,债权转移28,000万元。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事项,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张志钢先生、刘喜锚先生、阳向宏先生、杨平波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事项,全体非关联监事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张明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4、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以及债权转移等。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日常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4、债权转移
单位:万元
说明:
1、对预计与公司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方,公司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2023年,公司预计通过华菱湘钢抹账的单位有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预计通过华菱涟钢抹账的单位有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日常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日常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4、债权转移
单位:万元
说明:
1、公司对下游客户销售电缆,形成应收债权;同时,关联方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因为从事钢铁生产业务,向上述客户采购商品,形成应付债务。公司通过与关联方及上述客户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公司对上述客户的债权转移成为对关联方的债权,并由关联方根据其对该等客户的采购付款进度对公司进行支付。
2、2022年,公司通过华菱湘钢抹账的单位有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等;通过华菱涟钢抹账的单位有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煤华荣能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等;通过华菱湘钢商务公司抹账单位是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部分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较预计发生金额有所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与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以当期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同时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交易原则客观、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方式公平、公正,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公司与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杨平波女士不参与本事项相关意见的发表。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张志钢先生、刘喜锚先生、阳向宏先生、杨平波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证券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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