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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与会监事听取了薛连科同志代表监事会所作的《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后认为,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决策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有力地保障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2,656,510.4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3.85%,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3-016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迪凯”),于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日元。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外汇套期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万美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外汇套期保值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其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333,3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1,022,396,673.4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961,833.17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6,567,767.1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3,394,066.03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965,828,906.3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63,712.04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差异

  [注2]不包括短期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7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19,714.99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285.01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此次增资,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将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注册资本由70,800.00万元增至90,800.00万元。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及美迪凯光学半导体于2021年3月8日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实际增资77,499.86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3月5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46.19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95号)。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本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为191.83万元。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

  单位:万元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1年5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2年5月13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10,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022年11月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5,904.9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迪凯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迪凯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的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8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注3]该项目存在少量设备未验收,不影响该项目的整体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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