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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底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2、变更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关于“公司的高速公路路产按工作量法(即车流量法)计提折旧。对于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收费期限的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以保证路产价值在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的规定,公司在2023年初聘请了独立专业的交通研究机构对公司所管辖的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未来收费期限内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该机构现已完成工作并出具了交通量预测报告。根据预测报告,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剩余收费年限的预计总车流量(收费口径)为340,964,945辆。公司根据预测结果相应调整福州至泉州高速公路未来收费期限内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该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发生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

  2、变更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6号,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公司调增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7203.24万元,调增2023年递延所得税负债7203.24万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近三年主要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真实、可靠的原则和精神,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3-007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位关联董事(陈裕平先生、徐梦先生、张善金先生)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亦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16,873.86万元,超过了3000万元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712.97万元。经统计,公司2022年度与各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128.97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数。2022年度发生的部分项目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和部分2022年初未能预计的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确认并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所示: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晖

  注册资本:8,578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4层

  主营业务:公路养护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二)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122号福州西高速收费站旁检测楼

  主营业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三)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岳峰

  注册资本:10亿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

  主营业务: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四)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火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楼9层1-4室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五)福州罗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陈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期2号楼附属楼6、7层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六)福建省宁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三木

  注册资本:1亿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宁德高速办公楼一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七)福建省厦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A之十一

  主营业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八)福建高速中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全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8楼2806单元

  主营业务:销售汽油、石油成品油。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九)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维裕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1#楼3F、4F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十)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骞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1#楼3F

  主营业务: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十一)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京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1#楼3F

  主营业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十二)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祯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二号楼五层

  主营业务:土地资产经营开发,房地产投资开发、管理,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十三)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汉波

  注册资本:2亿元

  注册地址: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加油站网点投资、建设及经营;公路服务区的投资、建设与经营;成品油批发及零售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十四)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培德

  注册资本:15亿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二楼(自贸试验区内)

  主营业务: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其董事。

  (十五)福州高速融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玮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四层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专业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劳务派遣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十六)福建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潘炡

  注册资本:1亿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11层

  主营业务:交通一卡通的运营与管理;IC卡的设计、制作、销售和维护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十七)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号楼11层01、02室

  主营业务:公路的建设、绿化、养护、开发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十八)漳州市飞虹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龙海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42号新城大厦9楼

  主营业务:工程招标代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物业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十九)福建省高速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澄平

  注册资本:3亿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W区10单元

  主营业务: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市政设施管理;管道和设备安装;公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二十)福建省高速公路达通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122号福州西高速收费站旁检测楼

  主营业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二十一)福建省高速公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潘炡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6层

  主营业务:计算机与应用软件、照明器具及其他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施工、维修;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二十二)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金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与潘墩路交汇处E6号第一层181房间、一层夹层及第二层181房间(自贸试验区内)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造价咨询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咨询。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二十三)福建中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辉煌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石仓段交通服务指挥中心12层

  主营业务:市政交通工程的施工、设计;市政配套设施、交通智能设备、交通管理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交通道路监控、标志牌、道路反光标志、标线、隔离栅、护栏的施工;热熔标线涂料、标志牌、交通安全设施产品的加工、制作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二十四)宁德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树堂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22号宁德高速办公楼一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经营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二十五)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昱珊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22号办公楼二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公路养护、公路机电、通讯设施维护;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二十六)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全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5#楼5层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二十七)福建省高速公路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启仁

  注册资本:40亿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30号-10室

  主营业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二十八)福建省闽通创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智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27号1#楼七楼

  主营业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二十九)莆田宏源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永强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高速公路监控大楼

  主营业务: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绿化、服务区开发等。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三十)福建省高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武华

  注册资本:1亿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58号之一

  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三十一)福建省高速公路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礼彪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湖社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1楼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照明器具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关联交易定价是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定额的通知》(闽财建[2001]122号文)为基础,经过充分协商或招投标确定。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公司土地使用权租金是以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福泉高速公路主营部分用地租赁土地估价报告》(编号:闽大地[2002]估202号)为基础制定。

  3、行业管理费系省高速集团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建[2008]17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管理经费问题的批复》向本公司及罗宁公司、福泉公司收取的管理经费。

  4、其它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均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谈判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开展的项目,关联交易的定价或以政府批文为依据、或以市场市场价格为参考,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3-008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承担的担保金额为省高速集团实际承担的担保债权金额的29.78%。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为省高速集团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为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因超股比向参股公司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而提供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南公司”)日常运营及还本付息资金需求,2019年8月,浦南公司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公司”)合作开展保债计划融资,融资额度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10年(即2019年11月到2029年11月),浦南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为保债融资事项提供了全额担保。2022年11月,省国资委印发了《所出资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闽国资资运[2022]132号)的规定,要求公司在省高速集团全额担保的基础上,按持有浦南公司29.78%的股权比例向省高速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省高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善金先生、徐梦先生和陈裕平先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岳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不含前置许可项目)等。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3590.59亿元,净资产为1094.17亿元,营业收入为244.11亿元,净利润为15.67亿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2年度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640.05亿元,净资产为1096.30亿元,营业收入为183.24亿元,净利润为6.72亿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的债权范围包括:省高速集团承担保证责任而代浦南公司偿还或承担的因主合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全部款项。

  2、公司按照持有浦南公司的股权比例向省高速集团提供反担保,即公司承担的反担保责任金额为:反担保范围内省高速集团实际承担的担保债权金额的29.78%。

  3、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自反担保协议生效日至省高速集团履行最后一笔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浦南公司和省高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福建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向省高速集团提供反担保。同时,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浦南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超股比为公司参股公司浦南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徐梦先生、张善金先生和陈裕平先生均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因公司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超股比为公司参股公司浦南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根据上述事项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梦先生、张善金先生和陈裕平先生均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议的上述担保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23-00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7人,张善金董事和徐梦董事委托陈裕平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侯岳屏董事委托史秀丽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方晓东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分红政策的延续性,公司拟以2022年12 月31 日总股本2,744,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410,660,000.00元。有关公司 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福建高速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六、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梦先生、张善金先生和陈裕平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有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福建高速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3年度债权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10亿元债权融资额度申请,用于公司经营管理、归还有息负债、 各项资本性支出及对外投资支出等。本债权融资额度使用范围包含本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公司债、信托借款和其他金融产品等债权融资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公司现金流量差额进行融资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4年度债权融资额度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持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按照公开招标形式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郑建雄先生和李芸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芸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超股比为公司参股公司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徐梦先生、张善金先生和陈裕平先生均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有关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福建高速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8)。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管理层基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后,公司调增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7203.24万元,调增2023年递延所得税负债7203.24万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福建高速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会计估计变更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福建高速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十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此外,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二、三、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建雄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州港台江港务公司、青洲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会计,本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李芸女士: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内部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州市电信分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二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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